《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
门依法鉴定、许可。
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拍卖营业执照所需条件:
1、注册资本在一百万元以上,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办事处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法规行政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和计划;
3、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名拍卖师,且均为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申请材料
1、北京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拍卖)
2、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相关资料
4、企业(分支机构)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申请书
5、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6、拍卖师变更申请表
7、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8、拍卖规则